公证固定证据 帮助作者维权

康巴什公证处 2010-11-2 16 11/2
    某出版社未经作者允许,便将其创作的刻录在CD上出售,作者认为出版社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,欲告上法庭。起诉前,歌曲作者向公证处申请了证据保全公证。
前不久,倪先生来到合肥市徽元公证处称:他曾创作一首古典民乐曲目,最近他发现国内某音像出版社将这首歌曲刻录在CD上发行,并在网上销售,前后从未告知自己。他决定起诉该出版社。他搜集了不少证据,想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。申请人及其聘请的电脑操作人员通过网络对申请人版权注册资料、CD资料及销售页面等证据进行下载、打印。整个过程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完成。经公证,这些资料可以作为权威证据,帮当事人诉讼。
来源: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网站

 

发布日期:2010-11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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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巴什公证处

5月21日07:37

最后修改:2025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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