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出生公证
出生公证,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活动,属于事实类公证。
办理需提交的材料: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
2、其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关系证明
3、其父母去世的需提供死亡证明
4、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
5、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 3张

出生证公证
出生证公证,准确来说叫“出生医学证明公证”,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对其持有的、有关医院出具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真实性予以证明,属于证件类公证。
办理需提交的材料: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
2、其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关系证明
3、申请人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96年全国统一制式)

电话:0477-8397855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: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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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修改:2025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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